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高校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我校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本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领军人才“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均可参加选拔。
已入选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的优秀人选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选拔原则
1、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紧紧围绕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金融、航运、贸易、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重点领域开展选拔工作。
2、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主要选拔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所带团队人才梯队建设良好,项目符合上海发展战略的,优先列入培养计划。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等评价机制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和公正。
三、材料要求
1、《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一式五份(附电子版)。
2、推荐人选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附件证明材料两份。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证明材料均采用a4纸张制作,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请各部门于5月22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干部人事处。
本次选拨、推荐工作,市教委采取限额推荐的方式,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除单位推荐外,还可通过专家和社会团体举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详细情况可参见《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172号) ()。
联系人:胡健
联系电话:64285894
电子邮箱:
附件
干部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