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2012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评选范围和条件详见附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各高校可推荐1名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二、评选方法和程序
请有申报人选意向的二级学院写一份推荐报告(同时盖二级学院党总支和行政两个章),并严格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填写《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表及照片电子版发至邮箱:),于5月11日下班前将材料交干部人事处。
联系人:胡健
电 话:64285894
特此通知
上海商学院干部人事处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