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2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可以推荐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见附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今年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候选人名单于6月22日前报干部人事处。经校长室审核后,向市教委推荐。
特此通知
干部人事处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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