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目前,上海市教委决定先行启动申报和选派“上海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市教委相关计划政策文件等正在拟定中。现将我校2011年申报和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条件及资助方式
详见教委文件(附件1)
二、推荐、审核程序
1、各二级学院(系、部)根据选派条件,把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青年教师作为优先推荐对象。被推荐人员个人应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并于3月28日前由各二级学院(系、部)统一将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1式3份,附电子版)报干部人事处(不接受个人报送)。
2、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人选的质量,经学校组织专家评议推荐后,上报上海市教委。
3、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高度重视推荐工作,严格按照选派条件,注意时间节点,认真做好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商学院干部人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