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3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1年度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原则和条件
详见附件《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二、推选名额
我校可推选1名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高教系统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为3名)。
三、推选程序、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
请各二级学院(系、部)按照有关推选范围和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并将推荐候选人材料于6月29日前报干部人事处(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4285894)。经校长室审核后,向市教委推选。
需报送的材料要求:
1、推荐工作报告一份(附电子版);
2、《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3、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区县/学校”。同时,请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张(电子版)。
4.推荐人选简要事迹。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请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内。
5.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请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内。
特此通知
上海商学院干部人事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