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学校工会提醒您:当您发生医保范围内医疗费用时,请您按以下流程办理赔付,以保证您的权利。
一. 门诊费用:(2011年保险理赔到2012年4月30日止,逾期未理赔即超过时效,请务必及时理赔)
医保支付部分超过600元/年(每年4月1日至下年3月31日),可申请给付:平安教职工医疗福利保障(超过600元的部分可理赔70%,最高1100)。
申请给付途径:
准备好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如需退回原件请自行复印好原始单据)、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病历复印件(2011年度开始必须提供病历复印件)到学校工会办理理赔手续(2011年度不再受理邮局赔付)。
一般保险公司受理后3个月内理赔结束,款项将汇入您浦东发展银行或者工商银行工资卡内,请注意查收。(请勿查询财务处发放清单,请核对您的银行对帐单)
如对理赔有疑问,请核平安公司联系:62078884
二.住院费用:(请在出院后一个月内报理)。
首先申请给付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住院补充医疗和住院津贴保障。
途径:请携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上海银行或农业银行存折凯发旗舰网站首页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工会办理。办理好给付后会退还上交的原始单据。
再申请给付职工保障互助会的住院补充医疗和住院津贴保障之后,申请给付平安保险教职工医疗福利保障。
所需材料:发票原件(如需退回原件请自行复印好原始单据)、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医疗费明细清单复印件(2011年度开始必须提供医疗费明细清单)到学校工会办理理赔手续。
一般保险公司受理后3个月内理赔结束,款项将汇入您浦东发展银行或者工商银行工资卡内,请注意查收。(请勿查询财务处发放清单,请核对您的银行对帐单)
如对理赔有疑问,请核平安公司联系:62078884
*凡投保日不再册的职工从下一投保年度享受该保障。
*以上各类保障仅限于工会会员。
学院工会祝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