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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的通知
2014-10-13

各位教职工:

        市总关于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的计划申报时间提前到10月15日,如果您持有2014年以后颁发的各类国家职业资格,请及时和所在学院、部门的工会小组联系,以免错过申请时间(申请逾期不补)。谢谢配合! 高级技师奖励计划的方案

   详细说明请参阅附件。

 

附件: 年上海工会关于实施职工晋升技师、

 

 

            2014

(试行)
 
为切实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对本市职业技能等级晋升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工,市总工会及相关工会组织将给予现金奖励。具体方案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工会会员;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并取得由本市人社主管部门鉴定、认证、颁发的相应证书(发证日期应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二、奖励金额
(一)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5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500元。
(二)职业技能等级晋升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其中,市总工会奖励1000元,职工所在的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工会按照1:1的比例配套奖励1000元。
三、申领程序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职工,登录上海市总工会网站(www.shzgh.org)或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www.shzgkc.org),下载并填写申请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所在单位工会。持有工会会员服务卡的职工须同时提供服务卡复印件,暂未领取服务卡的职工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负责初审、汇总并盖章确认,集中报送至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
(三)各相关区县局(产业)工会负责复审并盖章确认,集中报送至市职工技协办。
(四)市职工技协办每年3月、9月,分两次集中受理申请、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财务部复核。
(五)市总工会财务部将根据复核结果,将奖励资金划拨至职工所属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或基层工会自行配套奖励,并将奖励资金合并后一次性转入职工工会会员服务卡,暂未领取服务卡的职工可转入其本人银行卡。
(六)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将奖励发放清单交市职工技协办备案。

 

 

 

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
申报的相关说明
 
一、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可自上海工会网站、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等级证书复印件、工会会员服务卡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并交所在基层单位工会。
2、基层单位工会负责初审、盖章,并将通过初审的职工提交的《申请表》逐张录入《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汇总表》(样张附后,以下简称《汇总表》,可自上海工会网站、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下载)后,将《汇总表》(电子版)及职工填报的《申请表》原件、所附复印件材料等集中报送至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
3、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基层单位工会提交的《汇总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等进行复审,并集中汇总生成本地区、系统或单位的《汇总表》,同时填写《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单》(附后,以下简称《申请单》,可自上海工会网站、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下载)。在规定时限内,将《申请单》(书面盖章、签字版)、《汇总表》(电子版)交至市职工技协办。职工填报的《申请表》原件及所附复印件材料等留区县局(产业)工会存档备查。
4、市职工技协办集中受理申请,对照市人社部门提供的发证信息进行核对,并将审核结果送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财务部复核;市总工会财务部根据复核结果,将奖励资金划拨至申请人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
5、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根据配套奖励方案,将奖励资金合并后一次性转入职工工会会员服务卡,暂未领取服务卡的职工可转入其本人银行卡;同时,将奖励发放清单报市职工技协办备案。
二、申报时间
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计划首次申报工作自本说明及相关申请表下发之日起开始,市职工技协办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延至本年度下一次申请。
三、相关说明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充分认识实施职工技能晋级奖励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发动,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本地区、系统或单位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的情况进行排查摸底。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奖励方案,鼓励更多的职工提升技能、强化素质。
3、市职工技协办每年3月、9月分两次集中受理申请。当年取得证书(以发证日期为准)当年申请,原则上不做跨年度申请处理。当年9月1日以后取得证书的,可在下一年3月申请。
4、《申请表》、《汇总表》、《申请单》不得缺项、漏项。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切实把好审核关,指导职工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申报,杜绝漏报、多报、瞒报、虚报等情况的出现,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
5、上海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shzgh.org,上海职工科技创新网网址:http://www.shzgkc.org。
 
联系人:武吉波(市总经济工作部) 63211939-4111
王奇峰(市职工技协办)   55885591
联系地址:曹杨路147号           邮编:200063
e-mail:zgjxb@126.com
附件:
 
地址:上海市中山西路2271号1104室、奉浦行政楼616室    e-mail: gonghui@sbs.edu.cn    联系电话:64686124,67105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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