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上海商学院工会、上海商学院教职工垂钓俱乐部 二、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比赛时间:2017年9月23日 四、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16点止。所有愿意遵守此次比赛规则的钓鱼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报名方法: 请至校教职工钓鱼俱乐部报名,联系人:虞玉华,联系电话:18917117899 六、比赛项目: 池塘钓混合鱼。 有效鱼种:鲫鱼、鲤鱼、鳊鱼等均为有效鱼。 七、竞赛办法 参照中国钓鱼协会相关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参赛选手按报名顺序抽签分区定组。 2.钓具自备,鱼护口口径不得小于四十厘米,长不得低于2米。 鱼竿无限制,并可准备备用竿一支,但备用竿不得同时下水。 3.饵料自备,严禁使用虫饵和有毒有害淡水养殖的饵料。 4.钓位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换。如有意外情况,可报告裁判员予以调整。比赛中欲离开钓位者,须经裁判员许可方能离开。 5.钓钩数目不得超过2枚。 6.不准以手抛或器具打窝,除钓钩外,钓组中任何部位不准粘带饵料下水。 7.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员的信号为准。比赛开始信号发出之前,钓组不得入水;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起竿,所中鱼无效,不得再放鱼入护。 8.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全部比赛结束之前,所有参加运动员不得自行离开自已的钓位。不得围观工作人员统计成绩。工作人员在统计运动员成绩填写统计表之后,需交运动员签名确认。 9.在比赛中途参赛运动员因故不能继续比赛,不得由他人替代其继续比赛。 10.文明垂钓,不得有意锚鱼、挂鱼,比赛期间不得喧哗。 八、记分方法 1.比赛按重量排定每人积分并排定最终名次。 2.积分相同者,以鲫鱼尾数多者为优;再同者,以鱼获中最重鱼的重量排序。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综合奖项:设优胜奖及参与奖若干名。 单项奖项:单尾鱼获最重奖一名;鱼获数量最多奖一名。 十、其它 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商学院工会 2017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