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职工晋升技师、高级技师奖励申请表
所属区县局(产业)工会: 填表日期:
姓名 | | 性别 | | 手机号码 | |
所属行业 | | 学历 | | 原有最高 技能等级 | |
工种 | | 现晋升的技能等级 | | 原有技能等级取得时间 | |
等级证书编号 | | 发证日期 | |
发证机构 | | 身份证 号码 | |
工会会员服务卡 卡号 | | 银行名称及卡号(如有工会会员服务卡,本栏无需填写)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通信地址 | | 邮编 | |
是否外来务工人员 | □是(户籍地: ,来沪年限: 年) □否 |
基层工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局 (产业) 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申请人须为本市工会会员,并首次获得相应工种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2.申请人新获技能等级证书须为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颁发,且发证日期为2014年1月1日以后。
3、“所属行业”栏应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如制造业、建筑业等。
4、“学历”栏填写本人所获最高学历,如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5.“原有最高技能等级”、“原有技能等级取得时间”栏填写新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之前所获得的最高技能等级及取得时间;其余“工种”、“现晋升的技能等级”等栏目均填写新晋升等级的相关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新获等级证书一致。
6.已取得由市总工会发放的工会会员服务卡的申请人填写“工会会员服务卡卡号”栏,不必填写“银行名称及卡号”栏;未办理或正在办理工会会员服务卡的申请人填写“银行名称及卡号”栏,不必填写“工会会员服务卡号”栏。
7.“单位性质”栏填写申请人所在单位性质,如国有、集体、个私、合资、外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