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开展2021年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工会-凯发旗舰网站
一、选树范围、原则和比例
(一)选树范围
1. 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选树范围为: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以女性为主体的院、系、部门、教研室等。
2.上海市及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选树范围为: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为教育综合改革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优秀女教职工。
(二)选树原则和比例
本次活动选树“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共700个,其中分配给市教育系统28个(含当年评上的提高级妇女之家1个);“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共300名,其中分配给市教育系统11名(含进博会巾帼建功标兵1名)。区教育系统的名额由区妇联分配。
本次活动选树“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80个,其中高校及直属单位50个,区教育系统30个;“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60名,其中高校及直属单位35名,区教育系统25名。
推荐坚持好中选优,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以差额的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20%)开展选树工作,须通过打擂台、风采展示等公开选树形式,突出实际业绩和贡献,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典型性,择优选树优秀的集体和个人。相当于局级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局级干部,原则上不参与推荐;处级干部或相当于处级干部的推荐比例不得超过20%;专职妇女干部推荐比例不超过10%。
二、选树条件
(一)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充分体现当代女性集体的精神风貌。
3.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全面提升上海城市软实力的火热实践,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在推进上海“三大任务、一大平台”落实落地、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和“五个新城”建设等目标任务中贡献巾帼力量。
4.具有明确的选树目标计划、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渠道畅通,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5.诚实守信、廉洁务实,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
6.岗组活动得到本单位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7.原则上,获得过区级、行业(系统)以上奖励或先进称号的,优先参加选树上海市巾帼文明岗;已获得过上海市巾帼文明岗或高于此荣誉的不参加本次上海市巾帼文明岗选树活动;已获得过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的不参加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选树活动。
(二)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
1.年满18 周岁以上(2003年10月之前出生)的女性公民,包括在沪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的港澳台同胞。
2.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 成绩突出。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在服务上海中心工作中有所作为;自立自强、刻苦攻关,开展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在“科技创新巾帼行动”中卓有成效;在参与“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表现优秀;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突出贡献。
4.作风优良。自觉厚植城市精神、彰显城市品格,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走在前列,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工作作风务实,生活方式健康,群众认可度高,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5. 原则上已获得过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或高于此荣誉的个人,不参加本次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选树活动;已获得过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的个人,不参加本次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的选树活动。
三、选树流程
(一)组织发动。参加选树的各岗组(个人)要制定并落实参加本次活动的计划,紧贴本行业、本领域的中心工作,以及女职工成长成才需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根据选树条件推荐岗组材料、个人材料请于10月13日前填写《上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1)、《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2)、《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推荐表》(附件3)、《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在通知回执中传至教育工会信息化平台。
(二)公开选树。10月底前,教育系统妇工委组织开展擂台赛或风采展示,择优确定正式人选,正式人经选所在单位公示后,上报相关《推荐表》材料(教育工会信息化平台的申报办法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根据评定结果,将相关《推荐表》纸质版a4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党组织盖章),于12月17日前报送教育系统妇工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研究本行业、本领域女性需求,提升女性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扩大民主,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确保选树工作的质量。
(二)严格流程审核。对拟选树的班组(个人)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要严格审核、择优申报。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巾帼文明岗选树的检查力度,督促、指导有关单位扎实开展选树活动。
(三)强化宣传引领。要将选树活动与典型宣传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事迹,及时报送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大力营造广大女教职工争创先进、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要利用各自媒体资源进行工作宣传和典型宣传,扩大参与面、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结果运用
对本次选树活动结果,在全市及教育系统进行通报表扬,对其工作经验、做法、优秀事迹等进行宣传推广,增强典型选树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陆芬芳电话:67105468
附件:
1. 上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 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 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4. 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上海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
附件1
上海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班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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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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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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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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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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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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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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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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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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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负责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例1998-01-01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职务 |
凯发旗舰网站的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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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空白,勿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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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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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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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意见(市妇联代章)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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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a4纸双面打印;此表不超过2页;一式3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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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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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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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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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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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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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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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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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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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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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区县系统巾帼建功活动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市巾帼建功活动 领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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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集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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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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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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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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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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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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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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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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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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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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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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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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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所在单位(区教育系统)妇女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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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上海市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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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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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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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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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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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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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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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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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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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所在单位(区教育系统)妇女组织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市教育系统妇工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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