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学院社团星级评定标准
一、评定组织:
1、共青团上海商学院委员会。
2、上海商学院社团联合会。
3、上海商学院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社团部。
二、评定时间:
1、星级评定每学年开展一次(一星社团每学期开展一次)。
2、评定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开始、第17周结束。
三、评定对象:
各注册在案的学生社团,主要包括校级(五星)社团、二级学院所属社团。
四、星级界定:
星级 | 界定标准 | 备注 |
一星级社团 | 1、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并经校团委批准,新社团答辩通过,并已批准成立,已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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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期初填写并上交新学期计划表、社团注册表、社团信息表。若负责人更换,另外上交社团负责人更换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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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完善的社团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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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团聘有固定的指导老师或者负责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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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新社团与整改社团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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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学期社团日常内部活动不少于5次,日常活动评分表均分达到60分。 | 社团日常内部活动仅指社团自身活动,不包括内部大小会议及参加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活动,但包括常规训练 | |
7、财务达到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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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好易班基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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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学期末提交活动记录及年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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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级社团 | 1、每学期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并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已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 |
同一星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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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期初填写并上交新学期计划表、社团注册表、社团信息表。若负责人更换,另外上交社团负责人更换表 | ||
3、有完善的社团章程 | ||
4、社团聘有固定的指导老师或者负责老师 | ||
5、两学期考评总分都达到60分 | ||
6、每学期社团日常内部活动不少于5次,日常活动评分表均分达到65分。 | ||
7、财务达到合格标准 | ||
8、做好易班基础建设 | ||
9、学期末提交活动记录及年鉴 | ||
三星级社团 | 1、每学期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并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已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 |
同二星级标准 |
2、学期初填写并上交新学期计划表、社团注册表、社团信息表。若负责人更换,另外上交社团负责人更换表 | ||
3、有完善的社团章程 | ||
4、社团聘有固定的指导老师或者负责老师 | ||
5、星级评分高于140分 | ||
6、每学期社团日常内部活动不少于5次,日常活动评分表均分达到70分。 | ||
7、每学期举办1次大型活动 | ||
8、财务达到良好标准 | ||
9、做好易班基础建设,易班社团在册人员与社团现实人员一致 | ||
10、学期末提交活动报告及年鉴 | ||
四星级社团 | 1、每学期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并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已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 |
同三星级标准 |
2、学期初填写并上交新学期计划表、社团注册表、社团信息表。若负责人更换,另外上交社团负责人更换表 | ||
3、有完善的社团章程 | ||
4、社团聘有固定的指导老师或者负责老师 | ||
5、星级评分高于160分 | ||
6、每学期社团日常内部活动不少于5次,日常活动评分表均分达到75分。 | ||
7、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大型活动 | ||
8、财务达到良好标准 | ||
9、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 ||
10、做好易班基础建设,易班社团在册人员与社团现实人员一致 | ||
11、学期末提交年鉴,达到良好水平,活动报告齐全完美。 | ||
五星级社团 | 1、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并经校团委批准成立的已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 |
同四星级标准 |
2、学年初填写并上交新学期计划表、社团注册表、社团信息表。若负责人更换,另外上交社团负责人更换表 | ||
3、有完善的社团章程 | ||
4、社团聘有固定的指导老师或者负责老师 | ||
5、星级评分高于180分 | ||
6、每学期社团日常内部活动不少于5次,日常活动评分表均分达到80分。 | ||
7、每学期至少举办2次大型活动 | ||
8、财务达到优秀标准 | ||
9、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 ||
10、做好易班基础建设,易班社团在册人员与社团现实人员一致,达到第一名40%以上 | ||
11、学期末提交年鉴,达到优秀水平,活动报告齐全完美。 |
五、评定标准(升级与降级):
1、我校星级社团实行升降级制度。社团联合会负责五星社团的降级、四星社团的升级。各二级学院社团部负责四星社团的降级、三星以下社团的升降级。
2、星级评分为该学年两学期考评总分之和,学期考评标准参见《上海商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汇编》。
3、新社团通过答辩和试运行后,在下学期取得一星级社团资格。
4、一星社团的升降级:本学期考评总分达到或超过60分,在下学期升级为二星社团。一星社团本学期考评总分未到达60分,在下学期予以取缔。
5、二星至四星社团根据星级评分高低各自排名,决定升级资格:
1)二星社团在所属学院中二星排名前20%(向上取整),在下学年升级为三星社团。
2)三星社团在所属学院中三星排名前20%(向上取整),在下学年升级为四星社团。
3)四星社团在全校四星排名中第一名,经社团联合会核实后,在下学年升级为五星社团,脱离二级学院,交由校级管理。
6、二星至五星社团若未达到如下各自星级的评分标准,直接降一级。该社团不参加星级评定,既失去评定资格:
1)二星社团两学期考评总分都达到60分;
2)三星社团星级评分高于140分;
3) 四星社团星级评分高于160分;
4) 五星社团星级评分高于180分。
7、所有星级社团若出现如下问题,造成恶劣影响,则交由社团联合会处理,根据事态等级决定处罚,如降级、直接取缔等。
1)活动范围和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严重相违背;
2)不接受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和指导;
3)财务方面出现较大差错和混乱;
4)社团成员盗用社团的名义活动,社团负责人未有有效加以制止,造成严重后果;
5)出现其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
8、连升两级的评定办法:
1)社团星级评定后,社团获得升级资格;
2)在该学年内,社团获得15分或以上(不四舍五入)的荣誉分。评分标准如下:
全国一等奖 5分;全国二等奖 4分;全国三等奖 3分;
市级一等奖 4分;市级二等奖 3分;市级三等奖 2分;
区级一等奖 3分;区级二等奖 2分;区级三等奖 1分;
校级一等奖 2分;校级二等奖 1分;校级三等奖 0.5分。
3)将相关奖项的有效证明送至社团联合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交由校团委裁决,裁决通过后,予以连升两级奖励。
9、因分数相同致使升级或降级出现争议时,参考争议社团的荣誉分(评分标准如上),根据荣誉分的高低,决定升级或降级资格。若参考荣誉分后仍然存在争议,则先比对《上海商学院社团日常活动评分表》(活动监察表)中“活动得分”一栏,再比对“参与人数”一栏,决定升级或降级资格。若争议最终仍未解决,按本标准第六条“争议与仲裁”处理。
六、争议与仲裁
1、在社团星级评定范围内出现的争议,需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海商学院社团联合会提出仲裁申请。
2、如对上海商学院社团联合会的裁决提出异议,可向共青团上海商学院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由共青团上海商学院委员会进行裁决。
3、共青团上海商学院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七、未尽事宜
本规程由上海商学院社团联合会解释,未尽事宜有上海商学院社团联合会确定。
上海商学院社团联合会
201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