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外基地实习收获多
法学专业实习是了解法治环境、运行机制的重要途径。2011级法学专业学生专业实习已进行两周。日前,文法学院院长刘建民、副院长张影、相关专业教师徐文捷、沈全、林沈节等分别前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上海市监狱管理局、长宁区人民法院、奉贤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实习单位了解情况、征询意见、指导实习。
校外实践基地单位对学院实习生们给予高度评价,普遍反映学生虚心好学、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实习学生表示,在校外实习基地学到了很多从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实习的孙凌祥同学12月25、26日与指导老师一同前往上海第三看守所和宝山看守所提审了十九名犯罪嫌疑人,接触了因各种犯罪行为即将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对刑法中很多罪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还作为检察官的书记员跟随指导老师第一次出庭,记录了整个庭审过程;王祯彦同学12月18日参与指导老师办理的一起抢劫致人死亡案件。负责还原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路线,通过查看相关摄像资料,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踪迹。与指导老师一起找到了犯罪嫌疑人逃跑路线资料。
(图为师生们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在长宁区人民法院民庭实习的毛慧雯同学的带教老师是专门审理民间借贷的法官,经验丰富,为人和善,带毛慧雯了解了立案大厅、诉调中心、调查组、执行庭,归档中心的工作情况。毛慧雯很快就熟悉了一个普通民事案件的流程。包括:从接受一个案子开始,给当事人寄送传票、应诉通知等文件,整理证据,请调查组调查,与律师接洽,判决后核对判决书,结案后的归档工作。
(图为院长刘建民与长宁区人民法院民庭庭长交流学生实习情况)
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实习的黄亚东等7名学生分别在法律研究部、投诉部、新闻部和综合部实习。黄亚东所在的法律研究部,最近主要工作是梳理新消法实施的相关问题。如网购的七天反悔权、耐用商品的举证责任倒置等。尽管《新消法》只有六十三条,但是黄亚东等同学整理出相关法律援引数百条,十几万字。专业实习使学生们变得更加严谨、更加有责任心。
(文法学院 供稿)